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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11-15 作者:法工委 点击量:

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条例》工作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树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管主任、市政府办、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今年8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会议指出,条例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需要,是指导备案审查工作实践的需要,要充分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会议还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提出,无论制定机关还是审查机关,都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确定备案审查专门机构,选配经验丰富、敢于担当的人员,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备案审査工作能力;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度;要把握审查标准,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国家机关的不当行为,保证人民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要加强指导和交流,认真总结和推广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和好作法,促进全市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提高认识,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好法定职权,全力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会议还以《学习贯彻条例,切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工作》为题,结合《条例》内容从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和报备要求,认定规范性文件的办法,审查标准和内容,审查意见处理,被动审查规定等九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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