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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贯彻《条例》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8-11-15 点击量:

一、黑河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

10月19日,在黑河市人大常委会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全市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培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树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春梅出席。黑河市政府办、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主管领导、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主任屈树广做了重要讲话,主要就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感、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等方面做了重点部署。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钱晓雷就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最后,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培军对本次会议精神讲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我市贯彻落实情况

(一)全面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传达了黑河市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学习了备案审查工作流程等相关业务知识。成立了领导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各委办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由点及面、稳步落实。主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指导,形成各负其责、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思想上加强重视,在宣传上加强引导、在工作上加大组织推进力度。通过召开推进会、座谈会、联系会、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审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进一步向监督对象阐明备案审查的目的意义、法律依据和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对此项工作的认知水平和参与热情,为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有序推进创造条件。

(二)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工作运行。根据黑河市工作会议精神,对原有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进行梳理、完善,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建立起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备案审查工作体制机制。要完善报送备案制度,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核查通报,督促文件制定机关依法制定、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要完善主动审查制度,落实主动审查责任,完善主动审查程序,明确主动审查期限,创新主动审查方式,做到有备必审。要完善被动审查制度,细化审查建议受理、处理、反馈程序,推动被动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要完善研究论证制度,通过调查、听取意见、论证听证、集体研究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确保问题提得准、意见立得住、理由很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要完善督促纠正机制,加大沟通协调、督促纠正力度,推动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做到有错必纠。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审查水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涉及面广、要求高,必须要有较强的审查能力与之相适应。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目前存在的审查能力不足问题,要加强备审队伍建设,选配有业务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人员充实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偏少、力量薄弱的问题。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带训、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锤炼,使人员力量、队伍素质、队伍结构与备案审查工作相适应,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要善于借力借智,建立健全专家智库,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深化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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