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所规范化 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9-11 点击量: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进入普通百姓家庭,私家车不断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停车难的问题。近年来,虽然逐渐增设了部分停车泊位,但由于受土地、资金限制,仍不能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从目前看,我市在停车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公共(社会)停车场所少;不少住宅小区内无专用的停车场,沿路停车、楼前楼后停车情况严重;占用主干道、干道、甚至人行道停放的情况比较突出;商业集中区域道路两旁停车位被出租车占用;商户门前停车位被设置障碍禁止停放等。 

为了能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按照“供需平衡、协调发展”的思路,制定全市停车场所建设管理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规划要有超前意识,杜绝新建成小区无停车场所、停车位的问题;对老旧小区也要充分考虑增设停车场所及停车位,并根据实际尽量增加自行车、摩托车棚等。

二、引入社会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停车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市场手段,集聚民资兴建停车设施,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引进多种方式的投资建设管理停车场所。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制定停车场所建设用地政策、投资鼓励政策及相应标准,完善各项优惠政策,探索新发展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所,努力实现停车场所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停车场所开发、建设,促进停车产业化进程,逐步缓解住宅区、公共场所停车难的矛盾。同时,科学确定停车收费标准,加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

四、对现有停车泊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出台《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由专门部门对停车泊位进行管理,杜绝僵尸车、出租车占用停车泊位的现象,并对临街商户设置禁停障碍的依法进行管理。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哈尔滨同庆网络

备案证号:黑ICP备17006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