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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 设立警务室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作者:人事办发布 点击量:

随着医疗事业不断发展,医疗改革工作也进入重要发展阶段。在新形势下,我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模式都在发生着变化,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新问题、新情况,近年来,随着医患纠纷问题愈加严重,醉酒患者、打架斗殴患者闹事时有发生,医护人员被辱骂、侵害人身安全的现象屡屡发生,2018年以来,医院报警案件15起,医闹2起,闹事过程中砸坏设备事件6起。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干扰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为保证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广大患者的合法的医疗权益,为此建议公安部门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立警务室。
一、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要加大安保投入,配备必要的装备,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
   二、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要协调公安机关对医院派驻警务室的相关工作;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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