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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孙吴县兴边富民项目 配套资金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作者:人事办发布 点击量: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实现了较好发展。但是由于受经济基础差,社会事业责任重,财政供养人口多等主要因素的影响,我县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困难境地,特别是随着一些政策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的影响,短期内贫困县的财政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困难。
近三年我县中央预算内项目共17项,总投资1.3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0.39亿元,地方投资0.44万元。由于我县是省级贫困县,近三年的财政收入总计只有5.17亿元,财政资金极为有限,难以在项目建设上投入较大资金,严重制约着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一、存在问题
1.由于贫困地区财力不足,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往往不能足额或及时到位,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内容存在一定差距,导致项目实施的效果大打折扣,项目建设难以快速推进,从而导致项目发挥投资效益不显著。
2.项目实施前期的土地赔偿费用、规划设计、评审、监理、审计等投入资金量也非常大,这些方面多数需要地方自筹解决,而我县财政收入极为困难,包括人员工资、经费等方面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解决,所需配套资金已远远超过县财政的承受能力,严重影响了社会民生的改善,需配套的项目,多数为民生项目,属于迫切需要建设的项目,这些造成了我县经济的发展与民生项目不配套的现象。
3.年初以来根据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培育发展好富民产业,全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鼓励投资兴业,吸引外地有实力企业落地;不断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着力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从以上方面,我县积极推进、谋划拟争取项目共39个,目前已纳入黑河市兴边富民试点工作市县拟推进实施重点项目中。但目前这些项目仍未得到兴边富民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支持。
二、相关建议
1.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力度。在兴边富民专项国家投入项目建设时,在配套资金的安排上,不搞“一刀切”。要适当调整和完善现行的财政体制及财政政策,对贫困地区特别是边境县配套资金政策给予倾斜,取消地方配套,帮助贫困地区地方政府摆脱债务负担。
2.省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于省级贫困县,省里对一些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给予省预算内资金的支持,以确保基础性、公益性项目能够在贫困县区顺利实施,让改革开发的成果惠及广大贫困地区人民。
3.对已纳入黑河市兴边富民试点工作市县拟推进实施重点项目中的项目,按年度计划,建议给予一定的项目数量支持。已确保兴边富民项目有序推进,从而推进我县县域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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