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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困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作者:人事办发布 点击量:

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收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呈现出一些问题,资金短缺、管理不善、土地流转价位高、农业保险达不到生产自救的保障等束缚着合作社的良性运转。目前大多数合作社经营困难,面临瘫痪、倒闭的状态。现在的农户已经多年不种地了,农机具都以处理,如果合作社倒闭了,农民的地都种不了,势必影响农民的收入,也是种植业面临的问题,政府应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1、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是阻碍经营发展的主要瓶颈。
目前合作社经营土地方式有:土地入社、土地流转、土地保底、土地托管等方式。土地流转占总经营面积的63%,土地入社占总经营面积的22%,土地保底占总经营面积的11%,土地托管占总经营面积的4%。可以看出,多数合作社是以给农民代耕为主,自有土地少。2019年逊克县土地承包价按耕地质量一等地8500元;二等地8000元;三等地7500元;四等地6000--6500元。另外,农机合作社在一定区域内集中密集,土地竞争严重,互相抬价,造成土地承包价格居高不下,影响合作社的收益。
2、合作社周转资金普遍缺乏,经营和发展保障能力不足。
合作社底子薄,建厂、棚、土地流转都靠贷款,目前是融资成本高,渠道少,规模小,银行贷款抵押物过高,合作社建设的厂棚、库等固定资产出具不了合法手续,没有抵押物,造成贷款难。
3、自身能力不足,专业人才不够,管理不善。
人才缺乏,科技水平、管理水平、营销能力低。没有专业人才,虽然都是多年的种植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缺乏理论知识和新科技知识,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最主要的是缺少财务和管理人才,一是花钱雇不到专业的财务和管理人才;二是靠相关单位举办的培训班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4、农业保险达不到生产自救的保障。
合作社种植保险是种植业成本保险,抵御风险的能力低,达不到生产自救的保障,也减轻不了合作社在大灾年的投入风险。
二、建议
1、建立全市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以利农户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发展合作生产,方便产业结构调整,同时还能使政府获得真实的交易信息,方便落实支农补贴政策。应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合作社更好发展,减少不必要的竞争。
2、帮助解决人才问题。一是建议政府扶持建立或组建农民合作社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有信用合作经济师、会计师等资质的人员组成,专门为合作社代记帐务和运行核算,可先以民办官助的方式组建,逐步自收自支自养。二是政府应出台人才引进政策,鼓励“能人”、大学生协助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造就一批懂技术、懂市场、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对其进行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强化培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培训不能是走过场的培训)
3、建议政府解决合作社固定资产办理合法产权手续,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一是要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评级制度,制定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管理政策,合理确定信用评级标准。二是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解决其融资难题,使其具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力,不断促进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4、建议政府针对合作社提高种植成本保险保额,开通种植业大灾保险,减少投资风险。目前,在黑河地区只有嫩江开展大灾保险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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