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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垦区办社会职能移交后 垦地沟通协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作者:人事办发布 点击量:



黑龙江农垦改革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绩,办社会职能陆续移交属地政府。随着办社会职能的移交,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亟待沟通协调解决。

一、出现的新问题

虽然当地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与辖区内农场及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全面推进执法权限及业务移交工作,取得了进展较快、沟通顺畅、协调一致的良好成绩。但是由于地方部门因为人员不足、资金有限、业务量陡增、工作半径大等原因,不能全面、深入、系统、细致、快速、及时的指导、帮助农场开展相关工作,某些领域出现了联系不紧、结合不密、跟进不快、服务不周、指导不细等情况。

一是路政、林政、渔政、质监、卫生、食品、文化市场等执法监督领域出现空档期,交也交了、接也接了,机构设置、人员派驻、委托管理、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跟进相对缓慢。

二是民政等便民服务相关业务开展不够顺畅。农场距离地方县市较远,农场职工办理结婚登记、低保救助等业务,大多要几经周转、往返两地;而地方部门在开展低保人员调查等工作时,由于农场区域广、人口基数大、对具体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等,往往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给双方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需要探讨切实可行的路径和办法。

二、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沟通机制。地方政府与农场就原社会职能工作,建立起更加顺畅更加有效的相互沟通长效机制,定期反馈相关信息,避免因沟通不畅造成贻误工作、垦地双方利益受损等情况发生。

二是加强服务指导。垦地双方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立足于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地区发展的大局。政府及其部门要多做为企业开渠修路、政策指导、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工作;企业要主动融入区域发展,积极发挥“三打一航母”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垦地一家的宣传力度,在社会舆论和群众思想上形成共识,营造团结、和谐、进步、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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