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由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1日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批准通过。现予公布,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