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对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工作评议。开展工作评议期间,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被评议部门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事项
被评议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服务经济、服务群众,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等事项。
二、受理期限
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0月25日
三、受理方式
1、邮箱: hhrdgzpy@163.com
2、信函:黑河市人大常委会401室 邮编:164300
联系电话:0456-8298645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