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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5-12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04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坚持市委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黑龙江自贸区黑河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依据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依法实施有效监督,助力黑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事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各专门委员会配合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审查和批准关于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委会2019年预算执行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对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报告进行备案审查。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黑河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黑河市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市直财政决算。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委会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对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备案审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黑河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一)开展“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拟安排4月份启动,11月份总结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黑河市城市供热用热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农林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展专项视察

(一)开展全市农村产业发展情况视察。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视察情况报告。市人大农林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开展兴边富民试点市建设情况视察。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视察情况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市级人大代表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视察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展市城区城市建设情况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视察情况报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开展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视察情况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视察情况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开展专题调研

(一)开展边防消防边检转隶后有关工作情况调研。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调研情况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开展对俄果蔬出口基地建设情况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调研情况报告。市人大农林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黑龙江自贸区黑河片区建设情况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调研情况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展全市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调研情况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开展全市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调研情况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开展全市人才工作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调研情况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严格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效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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