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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7-09-11 点击量:

一、提出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二、对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意见;

三、根据审议意见,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和建议表决稿;

四、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

五、承办地方立法项目及地方性法规评估工作;

六、承办市“一府两院”、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

七、提出地方性法规的解释草案;

八、承办地方性法规的评估、备案;

九、负责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十、答复市有关部门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方面的询问;

十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对制定地方性法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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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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