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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9-11 点击量:

一、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的初审、法职人员的任免考核,草拟有关材料和承办具体工作,负责与提请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二、承办市人大换届选举和市人代会有关选举事务,指导县(市、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掌握本市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和群众对代表的意见及反映,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委员出缺的补选和市人大代表和本行政区选举的省人大代表的辞职、补选等具体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工作,及时掌握代表对答复意见、办理情况的反映;

四、负责联系本市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安排落实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在我市开展活动的服务工作;

五、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集中“三查(察)”活动的准备和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在我市开展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活动;

六、负责对人大代表和县(市、区)、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对县(市、区)人事选举工作的业务指导;

八、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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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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