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和保障有关农林方面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
二、负责调查和了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有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给常委会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三、围绕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
四、承办常委会组织的相关检查、视察、调研、审议、评议等活动的具体准备工作;
五、负责与“三农”方面的市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督促人代会相关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六、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根据其要求认真组织讨论和研究,并将修改意见及时整理汇总上报;
七、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