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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大常委会 赴各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11 点击量:

2017年6月,《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实体地方性法规,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组成人员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立法质量,7月10日—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树广率调研组先后赴嫩江县、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风景区管委会、北安市、孙吴县、逊克县、爱辉区,听取各县(市、区)、五大连池风景区管委会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基层社区对《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了当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调研组将深入研究各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借鉴各地在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好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吸纳修改,使黑河市第一部实体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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