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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1-12-09 作者:人事办发布 点击量:

202112月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淑清为黑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李波的黑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刘鹤杰的黑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杨芳的黑河市卫健委主任职务;

石耀辉的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

郝秋生的黑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于树军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君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季洪翔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姜淑艳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立新为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闫海龙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兆江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孙东坡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立新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彭碧旭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祥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立强的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风华为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路晓蕾为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姜义明的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卫萍的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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