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风华为黑河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9日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王风华为黑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