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3日黑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立君为黑河市粮食局局长;
关 鑫为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立华为黑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赵 明为黑河市司法局局长;
郝春雷为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永新为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
李伟为黑河市黑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李东海的黑河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李俊忠的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严默非的黑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职务;
张大力的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孟凡晶的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戴春雷的黑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杜海滨的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邵海波的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树春的黑河市黑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