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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排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11 点击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7年,市政府按照中央城镇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棚改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针对黑河市区棚户区现状,抢抓国家政策机遇,集中全市优势力量,启动实施黑河市区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现将有关工作概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及意义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我市抢抓中央、省委棚改优惠政策窗口期,用足用好金融扶持政策的重大民生工程。对于消除市区棚户区,解决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安全防火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对落实“十大新体系”新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精品人文社区建设,以及打造特色街区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打造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市区功能具有强大的助力作用。

二、项目概况介绍

黑河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期为2017-2019年,力争用2至3年时间完成。涉及房屋征收居民4914户,拆迁总建筑面积(房证面积)为24万平方米,拆迁总占地面积为115万平方米。新建建设面积40万平米,还有一部分通过货币化购买房源来安置。项目估算总投资24.03亿元,资金来源为棚改政策性贷款19.23亿元,年利率4.125%;基金3.6亿元,年利率4.6%;政府资金投入1.2亿元。资金使用方面,政府运作18.03亿,城投公司与企业合作,代企业实施建设6亿,且企业运作资金由企业偿还贷款本息。改造范围包括市区西部棚户区、五中新区棚户区、沿江一期棚户区、南部烧火楼棚户区、船艇小区棚户区、西部沿江公园棚户区以及城中村共计7个区域。同时,还包括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概算5.6亿),涵盖区域内道路及硬化施工29万平方米,绿化施工6.9万平方米,供水施工1.1万米,排水施工1.1万米,供暖施工1.3万米,供电施工1.2万米。

三、项目运行模式

按照省政府关于棚改工作的要求,黑河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企业化运作,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黑河市城投公司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立项、融资和全部建设实施。现已完成项目前期调查、可研论证及规划审批等手续。目前,项目已获立项批复。

为保证棚改项目顺利开展,我市出台了《黑河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房屋征收、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综合协调、纪律监督5个推进组。同时,从中、省、市直各单位和爱辉区政府抽调了百余名素质高、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派至房屋征收推进组,专门负责推进落实房屋征收等系列工作。

在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市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要求,出台了《黑河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明确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在补偿标准制定过程中,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反复研讨,确定了8个面积的产权调换户型。同时,确定了以被征收房屋面积1.3倍比例为不结算差价基准面积,就近上靠一标准户型,按综合建安成本结算增加面积;再次上靠一标准户型,按综合开发成本结算再次增加面积;上靠两次以上按市场价结算增加面积的阶梯式补偿标准。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以及补助和奖励上也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我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最终确定,总结了近年来工作实际,本着尊重历史,让利于百姓,施惠于群众的原则,在全省13个地市中是比较高的,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项目支撑因素

实施棚户区改造,符合我市城市风貌规划建设要求,有利于修复城市生态环境,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使广大群众住房条件与生产、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同时,棚户区改造资金以企业贷款为主,贷款利率为4.125%,偿还期限达25年,较以往贷款利率下降近5个百分点,偿还期限也是最长的。加之,省政府就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发函给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承诺各地市财政无力归还的贷款,由省政府统一归还,这也为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政策支持。

各位领导,棚户区改造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黑河市人民政府将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众志成城,全力冲刺,坚决打赢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为构建“十大新体系”,建设欧亚风情旅游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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