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8-08-13
作者:城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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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8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久武率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部分委员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工作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孙吴县、爱辉区、五大连池风景区和五大连池市,听取县(市、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实地踏查了孙吴县红旗湿地自然保护区、逊别拉河自然保护区、爱辉区公别拉河自然保护区、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五大连池市山口自然保护区等。
调研组对各地保护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为实现生态平衡和资源永续利用做好基础性工作。
我市环保、林业、水产等部门,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了此次调研活动。